2014年,省教育厅按照省委、省政府、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坚持把普法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指导和推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和能力,有效促进了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省教育厅坚持把普法教育工作放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做到年初有计划、有措施,年中有检查、有改进,年底有总结、有考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均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专兼职工作人员,在全省教育系统形成了领导重视、部门协调、师生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机制。
二是加强教育,确保“四落实”。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知识、法治意识是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各类学校狠抓法治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的落实,在课时、教材上,把法治教育内容贯穿在中小学思想品德和思想政治课等课程中。在师资、经费上,建立了高校以学生政工干部队伍和思想政治课教师为主、中小学以思想品德课教师和班主任为主的普法教育宣传队伍,不少中小学还聘请当地公安干警、司法干部担任法制副校长和校外法制辅导员,同时,各级各类学校都专门安排法治教育专项经费,确保教育教学正常进行。
三是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积极与综治、司法、公安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了齐抓共管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与省司法厅、省普法教育办公室、省综治办、团省委等八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若干意见》,与省高院、省检察院联合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与省检察院联合下发了《加强校园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与省高院、团省委等联合举办“手拉手、献爱心”---向农村留守儿童赠送法律教育口袋书活动,与省司法厅、团省委等联合举办全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巡展,免费向学生发放了《青少年法治教育读本》。
四是示范引领、榜样带动。在全省开展了第四批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评选表彰了100所依法治校示范校,发挥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以示范校创建为契机,通过建章立制,规范办学行为,促进了各级各类学校依法办学的意识,提高了学校的管理水平。
五是分类指导,建章立制。遴选了26所高校作为试点单位,聘请专家审核把关,制定出符合各高校实际、具有校本特色的章程。目前,已有19所高校章程经教育厅核准对外发布。各地中小学和职业学校章程建设试点也在积极推进。
2015年,我省教育系统将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着力开展好“依法治教年”活动。省教育厅把今年定为“依法治教年”,前一段时间,专门召开了全省“依法治教年”动员大会,动员全省教育系统广大师生员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依法治教的意识和能力,推动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各级各类学校依法办学,教师依法执教,学生依法维权。同时,针对一些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三项专项治理:一是各级各类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二是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三是高考舞弊行为专项治理。二是着力加强教育行政干部和教师的法治培训。广大行政工作人员和教师的法律素养是推进依法治教、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的重要前提。正在编印《教育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汇编》,将免费发放到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和全省高校领导。同时,把法律知识作为校长培训、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从今年起,要求全省各地新进教师和新提拔的学校领导,都要在上岗前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三是着力强化学生法治教育。将把加强学生法治教育、培养学生法治观念,放在教育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通过设立法治教育课、其他学科教学渗透法治教育内容、举办法治讲座、参观学习等途径,培养学生学法守法意识。鼓励各地各学校积极利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社会实践、班队会等方式,开展法治教育。四是着力实施“法律进学校”活动。联合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部门,结合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邀请法官、检察官、公安司法干警、律师等走进校园,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五是着力推进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鼓励各地各学校广泛利用社会法治教育资源,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使之成为集实践性、参与性、趣味性为一体的综合性校外法治教育场所,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提供支撑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