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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印发《288365com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 作者:  来源:288365com   时间:2017-12-29 09:39:15  

             为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司发〔2017〕9号)和司法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近日,省司法厅印发《288365com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豫司文〔2017〕157号,以下简称《方案》),对我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作出部署。
        《方案》指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集成司法行政各类法律服务项目、提供多种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的有效载体,是司法行政机关直接面向人民群众提供服务的窗口。抓好平台建设,是司法行政机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工作部署、加快构建全方位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关键和重点,有利于推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从服务模式、整体效能、工作作风等方面发生转变,实现工作由虚到实、由慢到快、由散到整的良性发展;有利于整合资源、职能和队伍,促进司法行政机关工作效能的最大化;有利于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向基层延伸,建立健全基层组织、完善体制机制、改善设施条件,进一步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增强加快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提高工作主动性,确保平台建设扎实有效推进。
        《方案》提出,要立足“法律事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法律服务指引和提供”的平台建设功能定位,坚持服务场所设施建设和服务质量效果提升并重,坚持线上与线下服务资源相结合,2018年底前在全省范围内基本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2020年总体形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的标准化、精准化、便捷化,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性、公益性、可选择的公共法律服务。
        《方案》对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建设作出具体规定,明确了各平台建设的牵头领导、责任人、责任部门、具体工作目标。在实体平台建设中,明确以县(市、区)、乡镇(街道)为重点,分别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对省辖市一级实体平台建设不作统一要求,在村(居)一级,推进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和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对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工作室和村(居)法律顾问分别明确了功能职责。同时,提出了建设标准和人员配备要求和进度安排。在热线平台建设中,将“12348”法律援助咨询专线升级改造为“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拓展服务功能,实现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业务项目全覆盖。在网络平台建设中,提出了建设“12348河南法网”门户网站、移动客户端和“河南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的要求,同时明确了功能定位和时间进度安排。
        为保证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方案》强调,省司法厅将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纳入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司法局责任目标考核内容。省司法厅各平台建设责任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服务规范,健全管理机制,提升服务水平,确保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规范运行。省司法厅相关业务部门负责有关法律服务业务进驻和实施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将平台建设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纳入政府工作整体规划,纳入政府平安建设、综治和绩效考核。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统筹推进本地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有步骤分阶段完成各项任务。
        《方案》还对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典型引领、加大宣传力度等工作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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