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288365com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交流互动
业务导航
普法依法治理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 首页
领导介绍
|
机构信息
|
规范性文件
|
政策法规
|
行政审批
|
发展规划
|
人事任免
|
政策解读
|
应急预案
|
责任目标
|
重点领域信息
|
其他信息
在线访谈
|
厅长信箱
|
政务咨询
|
智能问答
|
监督举报
|
办事指南
|
查询服务
|
法律援助热线
监狱工作
|
戒毒工作
|
法制宣传
|
律师工作
|
公证工作
|
法律援助
|
基层工作
|
司法考试
|
司法鉴定
|
法制工作
|
计财装备
|
厅政治部
|
机关党委
|
党风廉政
|
警务督察
工作动态
|
交流平台
|
法制宣传教育
|
依法治理
|
法制文化
|
法律法规
|
普法专栏
首页
-->
综合新闻
-->
业务动态
省司法厅出台文件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
【
大
中
小
】 作者: 来源:288365com 时间:2018-02-01 17:06:16
近日,省司法厅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村居法律顾问)建设的通知》(豫司文〔2018〕7号),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部署,就进一步在全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村居法律顾问)建设进行具体安排。
《通知》提出了四项主要任务:一是规范工作场所。依托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或社区服务中心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统一标识标牌和工作制度,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和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一处办公。二是严格人员选配。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设主任1名,一般由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担任。采取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方式,在每个村(居)配备至少一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帮助法律顾问开展日常法律服务工作。村(居)法律顾问由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有一定法律素养的专职人民调解员担任。三是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的6项主要功能和村(居)法律顾问的5项工作职责。四是加强规范管理。建立工作制度,包括考核制度和工作台帐制度,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咨询接待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村(居)法律顾问行为规范、服务标准等;开展业务培训,每年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的工作人员和村(居)法律顾问进行业务培训;严格服务规范,村(居)法律顾问每月提供不少于4小时的现场法律服务,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次法治讲座,法律顾问所在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每年至少组织1次大型法律服务进村(居)活动;定期检查评估,对服务次数和内容达不到要求、群众意见较大的法律顾问,村(居)不再续聘,对法律顾问违反执业纪律的,由所在地司法局进行相应惩戒措施。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交流互动
|
业务导航
|
普法依法治理
版权声明 主办:288365com办公室 电子邮箱:
sftmhwz@126.com
备案号:豫ICP备12002059
技术支持:河南山谷创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访问总量: